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据“信用中国(福建福州)”平台显示,福州福满园置业有限公司,发布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广告和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款人民币1.05万元。
违法行为类型:发布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广告和发布虚假广告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当事人在开展销售商品房经营活动期间,其委托福建九宫格纸制品有限公司制作了“三折页”宣传册(尺寸:29.7*42cm),该宣传册上含有“线路一 绿城大广文澜明月到金融街万达约38公里30分钟和线路二 绿城大广文澜明月到金融街万达约38公里30分钟”的方位宣传信息。根据授权委托人陈述,上述“三折页”宣传册是提供给特定的受邀业主,不具备外宣传的性质。但办案机构觉得当事人将上述宣传册放置于售楼部的展示台,该宣传册面向于有意购买商品房的消费者,该宣传册大多数都用在宣传当事人预售的商品房。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福建九宫格纸制品有限公司报价单》,当事人共制作2000份上述“三折页”宣传册,单价为1.5元/份,因此当事人制作上述广告的广告费用为3000元。
另查明,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售楼部展示台上发现20份宣传单,该宣传单含有“社区铺 标配绿城物业2.0服务体系,连续12年物业满意度排名NO.1”宣传信息,当事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绿城官方公众号关于集团的信息简介截图和中国指数研究院颁发的《2021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证书照片,但没办法提供经验证过的统计数据或调查的最终结果的相关材料予以证明上述“连续12年物业满意度排名NO.1”宣传广告的真实性。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福建九宫格纸制品有限公司报价单》,当事人委托福建九宫格纸制品有限公司制作了4000份上述宣传单(尺寸:42*28.5cm),单价为0.33元/份,当事人制作上述宣传单的费用为1320元。当事人通过立体宣传牌在其售楼部发布“2月第一周五区成交量环比上涨464.5%和高端管家服务品质 连续13年获得业主满意度第一”的宣传广告,当事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1份关于“2月第一周五区成交量环比上涨464.5%”的数据来源予以证明该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但没办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予以证明“高端管家服务品质 连续13年获得业主满意度第一”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绿城报价单》,当事人制作立体宣传牌的费用为22.34元。
再查明,当事人通过售楼部的灯箱素材、沙盘、区位图以及影音视频等方式对其预售的商品房对外宣传称:“绿城大广文澜明月楼盘系在滨海新城诚园系高层住宅,楼层高度为12层至17层,在售面积约为113㎡至163㎡,独梯独户,社区大门为酒店式入户大堂,人车分流,社区配有露天泳池、法式宫廷园林景观、入口花园、童享园、架空层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2023年8月30日,当事人向业主交房时酒店式入户大堂、法式宫廷园林景观和架空层会所等基础配套设施未完成建设。根据受委托人曹莫沛陈述当事人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对酒店式入户大堂、法式宫廷园林景观和架空层会所等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向数名业主核实当事人整改情况,根据业主陈述,当事人开发的绿城大广文澜明月楼盘已建设酒店式入户大堂、法式宫廷园林景观、露天泳池和架空层会所等基础配套,但仍存在部分区域绿化减配以及架空层会所设施不齐全等情况。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以及根据授权委托人腾立华提供沙盘照片和绿城大广文澜明月楼盘的平面总图,业主反映的绿化区域在沙盘和平面图上为空白区域,由地砖铺设而成;且当事人已建设有“奇妙空间、红叶空间、健身区、睦邻空间和淋浴房”等5大主题的架空层会所。
综上所述,办案机构觉得当事人在交房后积极对上述的基础配套建设进行品质提升整改,并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故当事人发布上述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不成立。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海西房产网(微信公众号:fjhxfcw)消息:据“信用中国(福建福州)”平台显示,福州福满园置业有限公司,发布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广告和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款人民币1.05万元。
违法行为类型:发布含有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的广告和发布虚假广告
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当事人在开展销售商品房经营活动期间,其委托福建九宫格纸制品有限公司制作了“三折页”宣传册(尺寸:29.7*42cm),该宣传册上含有“线路一 绿城大广文澜明月到金融街万达约38公里30分钟和线路二 绿城大广文澜明月到金融街万达约38公里30分钟”的方位宣传信息。根据授权委托人陈述,上述“三折页”宣传册是提供给特定的受邀业主,不具备外宣传的性质。但办案机构觉得当事人将上述宣传册放置于售楼部的展示台,该宣传册面向于有意购买商品房的消费者,该宣传册大多数都用在宣传当事人预售的商品房。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福建九宫格纸制品有限公司报价单》,当事人共制作2000份上述“三折页”宣传册,单价为1.5元/份,因此当事人制作上述广告的广告费用为3000元。
另查明,执法人员在当事人的售楼部展示台上发现20份宣传单,该宣传单含有“社区铺 标配绿城物业2.0服务体系,连续12年物业满意度排名NO.1”宣传信息,当事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绿城官方公众号关于集团的信息简介截图和中国指数研究院颁发的《2021中国物业服务百强企业》证书照片,但没办法提供经验证过的统计数据或调查的最终结果的相关材料予以证明上述“连续12年物业满意度排名NO.1”宣传广告的真实性。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福建九宫格纸制品有限公司报价单》,当事人委托福建九宫格纸制品有限公司制作了4000份上述宣传单(尺寸:42*28.5cm),单价为0.33元/份,当事人制作上述宣传单的费用为1320元。当事人通过立体宣传牌在其售楼部发布“2月第一周五区成交量环比上涨464.5%和高端管家服务品质 连续13年获得业主满意度第一”的宣传广告,当事人向我局执法人员提交了1份关于“2月第一周五区成交量环比上涨464.5%”的数据来源予以证明该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但没办法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予以证明“高端管家服务品质 连续13年获得业主满意度第一”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绿城报价单》,当事人制作立体宣传牌的费用为22.34元。
再查明,当事人通过售楼部的灯箱素材、沙盘、区位图以及影音视频等方式对其预售的商品房对外宣传称:“绿城大广文澜明月楼盘系在滨海新城诚园系高层住宅,楼层高度为12层至17层,在售面积约为113㎡至163㎡,独梯独户,社区大门为酒店式入户大堂,人车分流,社区配有露天泳池、法式宫廷园林景观、入口花园、童享园、架空层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
2023年8月30日,当事人向业主交房时酒店式入户大堂、法式宫廷园林景观和架空层会所等基础配套设施未完成建设。根据受委托人曹莫沛陈述当事人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对酒店式入户大堂、法式宫廷园林景观和架空层会所等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执法人员通过电话向数名业主核实当事人整改情况,根据业主陈述,当事人开发的绿城大广文澜明月楼盘已建设酒店式入户大堂、法式宫廷园林景观、露天泳池和架空层会所等基础配套,但仍存在部分区域绿化减配以及架空层会所设施不齐全等情况。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核查以及根据授权委托人腾立华提供沙盘照片和绿城大广文澜明月楼盘的平面总图,业主反映的绿化区域在沙盘和平面图上为空白区域,由地砖铺设而成;且当事人已建设有“奇妙空间、红叶空间、健身区、睦邻空间和淋浴房”等5大主题的架空层会所。
综上所述,办案机构觉得当事人在交房后积极对上述的基础配套建设进行品质提升整改,并于2023年11月30日完成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设,故当事人发布上述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不成立。
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